構建電梯全鏈條監管格局
發布時間:2015-12-21 17:01 點擊率:1917
自2015年8月1日《四川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以來,四川省雙流縣政府針對本縣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現狀,深入調研,經多方征求意見,歷時3個多月,于近日雙流縣政府正式發布實施《雙流縣電梯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該實施意見有20條,全文6000余字,具有明確電梯使用單位及其安全主體責任、明確鎮(街)電梯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引入以單元(棟)為議事單位的電梯修理改造議事規則、建立了電梯經費保障制度、推行電梯安全責任險、明確農民安置小區電梯原則上應選擇電梯制造企業作為維修單位、建立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維保、使用單位信用評價制度、對乘客乘坐電梯做出要求等10大特色。 該實施意見,一是建立了相關部門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的聯席會議機制、協調機制,有利于電梯矛盾糾紛化解。二是建立電梯維保質量評價機制、電梯應急救援機制、老舊電梯整梯更換、核心部件更新和電梯質量追溯、責任追究等機制。三是加強應急救援和電梯故障數據統計及信息公開,強化風險防控,推動行業自律,全面構建電梯安全全程監管鏈。四是解決了雙流縣安置小區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缺失的問題,明確了電梯維護保養工作原則上由所屬電梯制造單位負責維護保養。五是倡導政府、企業、學校開展青少年電梯安全知識教育,并將電梯安全常識列為小學生安全教育的必修內容。六是將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 該實施意見重點就該縣農民安置小區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缺失問題,明確了農民安置小區的電梯維護保養工作,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由所屬電梯制造單位負責進行維護保養,實現了在時間上、地域上和情況了解上的便捷化,更有利于電梯安全的管理。同時,針對該縣農民安置小區多、電梯使用管理問題突出、主體責任不明等問題,進一步明晰了該縣農民安置小區的電梯使用單位及責任單位,全面引入商業保險保障機制,明確購險主體為小區委員會,通過政府這個層面,積極推進轄區內的學校、醫院、車站、機場、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等公共場所使用電梯投保電梯安全責任險,也鼓勵其他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投保電梯安全責任險。 該實施意見發布后,雙流縣市場監管局、縣房管局、縣衛計局、縣商務局、各鎮(街)等紛紛組織了宣貫會。各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 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將公眾聚集場所及農民安置小區納入強制保險范疇,該項制度也得到了相關部門、鎮(街)和電梯使用單位認可。現有多個保險公司為雙流縣電梯保險量身定制了險種。截至目前,已有機場、醫院、商場、農民安置小區等20余家單位(小區)參加了電梯責任險,涉及電梯800余臺,有意愿參加電梯責任險的電梯有1100余臺。隨著電梯保險制度的推進,雙流縣公眾聚集場所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抗風險能力得到了提高,特別是農民安置小區,小區自治組織無能力承擔電梯事故賠償的現狀得到了根本改變。 該實施意見的出臺,為四川省特檢院駐雙流站開展雙流轄區電梯檢驗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也為雙流縣進一步完善電梯安全監管體系,明確相關主體的管理責任,更好地解決電梯使用中出現的問題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