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來風:如何避免電梯“吃人”
發布時間:2015-08-03 16:57 點擊率:1044
八面來風:如何避免電梯“吃人”中國質量新聞網 2015-07-30 09:28:12
本期話題:如何避免電梯“吃人” 7月26日上午10點左右,湖北荊州市安良百貨公司手扶電梯發生事故,一懷抱幼兒的女子因電梯踏板松動,被卷入電梯內。這位年僅31歲的母親,在遇險的一剎那,雙手奮力向前,將幼小的兒子托舉送出,旁人救下孩子,而她自己則在短短幾秒內被電梯吞沒。4小時后的下午2時許,當消防官兵將這位母親從電梯內救出時,她已沒有了生命體征。而此時,正在長輩懷抱里的獲救幼兒,正在鬧著要媽媽,讓聞者無不心碎。 (據7月27日《揚子晚報》) 電梯慘案倒逼監管強化 □ 公孫好 7月26日上午10點10分,湖北荊州市安良百貨內,一女子帶兒子搭乘商場內手扶電梯上樓時,遭遇電梯故障。危險關頭,她將兒子托出險境,自己卻被電梯吞沒后身亡。死者家屬稱,她上電梯前無人勸告,走到一半才得到電梯有故障的提醒。荊州那位母親名叫向柳娟,年僅31歲?幢O控視頻,當她把兒子托出,自己卻被吞沒時,筆者只覺得鋪天蓋地的窒息。這一刻,已無法贊嘆母愛的偉大,只剩一種生離死別的悲涼,以及對玩忽職守者的憤怒。向柳娟已然離世,原本活潑的兒子,在目睹這一慘劇之后,也已“不哭也不鬧”。一個幸福的家庭就此破碎。 電梯“吃人”又記下重重一筆。然而放眼全國,就會發現向柳娟只是電梯事故頻發的受害者之一。今年3月23日上午,青島市北區某連鎖酒店內發生電梯事故,兩名乘客身亡;今年3月9日,廣州某商場內,一男童的5個腳趾被手扶電梯盡頭的夾板夾斷……有數字顯示,從2005年開始,我國平均每年有約30人因電梯事故死亡。電梯成為我國城市最頻發安全事故的領域之一。 將那些可能傷人、“吃人”的電梯從身邊找出來,這是確保民眾安全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相關部門的職責所在。在荊州這一電梯事故中,電梯管理方顯然有責任,比如缺乏提醒、踏板未連接好等。但除此之外仍有疑問:人掉進去后,電梯為何沒自動關閉?這難免讓人質疑:究竟只是維護問題,還是質量有問題?還記得2014年11月,荊州警方曾破獲一起制售偽劣電梯案,偽劣電梯以各大品牌名義銷往全國。那么警方對那些已售的偽劣電梯都進行追查、清理了嗎? 每次發生事故后,輿論都會照例指向監管缺位。如何才能讓監管不敢缺位,變得有力起來呢?僅靠呼吁甚至譴責都不夠,只有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才能看到解決問題的希望。 首先,必須以嚴厲追責來倒逼監管盡責。201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四條,雖然也有對監管人員依法追責的條款,但在歷次電梯事故中,鮮見追究監管人員責任的案例。如今,在電梯行業的確存在諸多亂象,包括主體眾多,責任不明;維保市場打價格戰,“劣勝優汰”等。但是,監管是整個鏈條最重要的“把關者”,假如這一環節在事故之后能置身事外,又怎能有積極性?應建立在事故后嚴格追責的制度,結合相關法規,倒逼其不敢缺位。 其次,必須加強監管力量,保證其真有盡責的能力。截至2014年底,我國電梯保有量、年產量、年增長量均為世界第一。在這些“世界第一”面前,監管部門早已無力應付。2013年11月有媒體稱,青島市注冊登記的電梯有2.3萬臺,而主要負責此事的檢驗所持有電梯檢驗資格證書者只有52人。在佛山南海區,兩三名監管人員需負責全區約數萬臺電梯。在這種現實下,要么壯大監管隊伍,要么就要及時改變監管模式。在政府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通過發揮協會、企業、社會等多方力量,“多元共治”,充分發揮市場力量,建立起有效的電梯安全監管體系來。 如何管好急速增長的電梯是個難題,然而再難也不能拖延下去。生命從來不等人,就在7月27日上午,廣西梧州市又有1名幼兒被電梯夾傷手臂。危險潛藏身邊,坐視就是犯罪,但愿向柳娟式悲劇不要再重演了。 電梯隱患如何消除 □ 孫曙巒 7月26日事故發生后有媒體報道,知情人士透露,電梯之所以“吃人”,原因是商場在做電梯檢修,電梯上到最高的時候是由一塊踏板跟地面做銜接的,由于松動這才導致人一踩上去就踩空了,瞬間被電梯卷了進去。 誠然,踏板懸空相當可怕,但這一隱患并不能致人于死地。一般情況下,手扶電梯兩端的踏板位置,下邊都留有一個1米多的空間,用于安裝機箱設備,人如果掉下去,除了被跌傷,不會出現大的危險。既然如此,為何當事女子會被電梯徹底吞沒呢? 有專家表示,根據行業要求,手扶電梯兩端機箱安裝空間上方的踏板,都有觸發裝置,一旦打開踏板或者踏板掉落,電梯會迅速停止。但在此次事故中,踏板被踩空后,電梯并未停止。 踏板能踏空,電梯該停未停,雙重隱患之下,當事女子不幸被電梯奪去了生命。這樣的悲劇,讓人痛心,更令人恐懼。對我們每一個普通人來說,逛逛商場,坐坐電梯,本是生活的尋常景象;若是坐次電梯就能送命,我們的生命安全哪有絲毫的保證? 從技術角度來說,電梯制造及維修根本不是什么高難度的工作,只要工作人員具有足夠的責任感,電梯就不會留下什么安全隱患,更不會致人于死地。反過來說,若是電梯出事,一定是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出了問題。 “海恩法則”告訴我們: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那么可想而知,在此次荊州市安良百貨公司手扶電梯“吃人”之前,這部電梯肯定發生過不少輕微事故。但可惜的是,這些輕微事故都被管理部門輕輕放過了,以致于最終釀出電梯“吃人”的慘劇。 電梯只是工具,本身不會“吃人”,在每一部“吃人”電梯的背后,都站著一位甚至多位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惟有對這些失職人員嚴加問責,才能倒逼相關工作人員恪盡職守,電梯安全才有保證,我們的生命安全也才有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