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出臺《意見》明確電梯使用管理責任主體
發布時間:2013-03-14 14:07 點擊率:1568
國家質檢總局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對電梯的安全管理責任進行了界定,明確了電梯使用管理的責任主體。根據《民法通則》的精神,電梯“所有權者”應當對電梯的安全負責。
從法理上說,居民住宅的全體業主是電梯的“所有權者”,理應對電梯安全負責。但是如果業主通過授權或委托物業公司或其他單位管理電梯,則安全責任就轉移了,被授權或委托的單位必須承擔電梯使用管理的首負責任。
對于如何理解“委托單位承擔安全首負責任”,質檢總局特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廣東省由工商部門和質監部門出臺了業主委托電梯管理的格式化合同,其 中明確被委托人承擔的責任;另外一些省市,如南京市出臺了《南京市電梯安全條例》、陜西省出臺了《陜西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房屋交付業主前 由開發商管理電梯,交付后由物業公司管理電梯,這樣就不會出現電梯無人管的情況,為質檢總局明確電梯安全首負責任做了卓有成效的實踐。
針對目前有些物業公司低價選擇維保單位,導致維保行業相互壓價、惡性競爭,致使維保工作不能有效到位的現象,該負責人表示,我國正在參照國際慣例,推 動電梯制造企業或其授權的單位進行電梯維保,逐步建立由電梯制造企業對電梯的質量安全終生負責的機制。“畢竟,電梯的制造方對自己設計安裝的電梯,無論是 在技術保障上,還是后續配件供應上都具有較大優勢!睋y計,在發達國家,制造企業維保電梯的比例在70%以上,而目前我國只有30%。同時針對我國目前 部分電梯維保企業規模小、人員少的情況,正在探索建立維保企業退出機制,促進維保企業規;鸵幏痘l展。
針對記者“一些老舊小區沒有物業公司,一旦電梯出現問題,眾多業主都不肯擔責咋辦?”的提問,該負責人坦言,沒有物業公司,承擔責任就成了棘手的問 題。所以,作為業主,為了維護自身安全和便利,應該委托有資質的物業公司負責電梯的安全管理,監督物業公司聘請能力強的維保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該負責人還表示,保障電梯安全,需要社會共同支持。監督物業和維保單位做好電梯管理和維保工作,居民也要做到正確使用電梯,安全乘梯,文明乘梯;質監 部門既要盡職盡責地開展好安全監察工作,也要與住建、安監等部門加強協作。更重要的是,要利用技術手段提高電梯安全保障能力,如推動基于物聯網技術的電梯 遠程監控系統的試點和應用,實現電梯故障的及時發現和遠程診斷,實現電梯困人等事件的及時報警和最快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