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自動扶梯和自動 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國家標準(GB16899-2011)已于2011年7月29日發布并實施,過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與之相配套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TSG T7005-2012)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通知要求,使用單位最遲在下次定期檢驗前完成相關項目的整改,即2013年7 月1日前全部完成。
為確保我市自動扶梯的安全運行,盡快推動新版國家標準的落實,北京市質監局要求全市在用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應于2012年7月31日前整改完畢,達到新標準要求。
近期,為做好新版國家標準、新版檢規的貫徹落實工作,確保扶梯安全穩定運行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市質監局積極采取措施,推動國家標準盡快落實到位。
一是組織開展新國標的宣傳培訓工作,使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及維護保養單位能夠準確掌握新版標準關于“防碰擋板”、“防夾裝置”等修訂項目的具體要求;
二是部署落實整改工作,要求全市自動扶梯使用單位務必于7月31日前(新國標過渡截至日期)按照新國標要求完成整改;
三是組織專項檢查。市質監局已經組織執法人員,重點對商場、超市、地鐵、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公共交通場所自動扶梯進行現場檢查,督促落實整改。
新版國家標準中,與乘客安全密切相關的修訂項目主要包括“防碰擋板”、“防夾裝置”、“扶手帶下緣距離”、“使用須知”、“制停距離”等。
針對近期媒體及社會反映的新標準落實情況,市質監局鄭重提醒,為了保障廣大乘客的乘梯安全,尚未按照新國標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自動扶梯使用單位,要盡快組織落實整改,并務必于7月31日前完成,以免影響正常使用。